法律文书翻译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 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 法律文书:是指法律机关依法制作的在其法律活动中承担和发挥法律职能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文书。其含义:(1)制作机关是法律机关;(2)内容涉及法律活动;(3)职能是进行法律活动的工具;(4)特征是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 常用法律文书 民商裁决文书 行政裁决文书 刑事裁决文书 仲裁法律文书 公证法律文书 诉讼法律文书 非诉法律文书 公司管理文书 公司清算文书 法律文书是一种程式化的文书,它庄重严肃、结构固定,采用程式化的行文,用词造句要求准确规范,解释单一,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绝不能摸棱两可、似是而非;因此法律文书的起草使用通常是受过专门法律训练的律师、法官等法律工作者才能胜任。
法律文书主旨:是制作文书的目的和文书的中心思想,它在文书制作中起指导和通令全文的作用。法律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指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二是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非法律文件只适用于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常用法律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通典 民商裁决文书 行政裁决文书 刑事裁决文书 仲裁法律文书 公证法律文书。